9月4日,本报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承建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苏州永鸿置业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11万余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苏住建罚决〔2023〕第37号显示——行政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