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判决书中,误将“江苏省南京市”写为“安徽省南京市”,引发围观。而据律师张新年爆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安徽省南京市”这样的生效判决文书还有51篇。对于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