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皇帝可以唯我是法,任情喜怒,滥施淫威,对任何人都操有生杀之权,即使朝廷命官也不能幸免,如常在皇宫的殿堂、朝廷之上命人用棍棒杖责官吏,此谓"廷杖",俗称打屁股,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早在东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