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河府办函〔2025〕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