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查,我局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年报披露不准确,实际坏账准备计提与年报披露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二